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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了4个小时,3代单传男不“争”儿子了刑事辩护说说
    作者:   时间:2023/10/23 0:11: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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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先生与前妻离婚后,孩子由前妻抚养。张先生另与他人结婚,后育有1女。张先生是3代单传的男性,其老家的家族深受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家里的老人非常希望唯1的孙子由自己儿子抚养。后张先生起诉前妻,要求儿子由自己抚养,但是张先生教育观念滞后,即使在开庭中都认为“棍棒底下出孝子,孩子就应该吊起来打!”   庭审中,孩子出庭表示,愿意继续随母亲生活。双方的矛盾激烈,调解1度陷入僵局。此后承办法官邀请了心理学专家参与调解,专家第1次调解就耐心倾听男方单独陈述4个小时,并与孩子爷爷电话连线做其思想工作。   经过多次调解,法官与心理学专家终于促成重男轻女的男方尊重对方的教育理念,放弃对儿子的抚养权,为孩子塑造了稳定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法官提示   抚养权案件的审理法官会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综合考量孩子的生活习惯、与双方的情感联系、住房条件、双方教育程度等情况。在诉讼中,不要未经对方同意抢夺孩子,不要让老人成为实施此行为的1方主体。如果是不相关的第3方抢夺孩子涉及到相关的民事乃至刑事责任,不要以身试法,让家庭矛盾造成不良后果。   另外在抚养权案件中,1定要从孩子的角度出发换位思考,有时放手也是1种大爱,不带孩子1方的成年子女应当做好老人的工作,帮助疏解老人的心结。带孩子1方的成年子女亦应保障对方的探望权,让不行使孩子抚养权的另1方家长以及祖辈能够看到孩子。即使是离婚夫妻,双方也应当携手为孩子营造1个和谐的成长环境。

    刘欢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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