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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护人是代理人吗
    作者:北京专业刑事律师   时间:2023/3/31 10:09: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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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护人是代理人吗

    不是1样的。

    (1) 民事诉讼代理人与民事代理人的区别代理的内容和后果 代理的对象 代理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代理人 代理的是民事诉讼行为,其后果是导致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同法院之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和第3人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民事代理人代理的是民事法律行为,其后果是导致被代理人与第3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参加民事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民事实体法为依据。

    (2) 民事诉讼代理人与刑事辩护人的区别 

    适用对象 产生原因 职责 诉讼地位 介入的时间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代理人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和第3人 基于当事人的委托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 职责较为广泛,可以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各种诉讼行为,包括处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严格说来民事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 1般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介入诉讼,开始诉讼代理活动 民事诉讼法刑事辩护人 只限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基于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院的指定而产生 职责较为单1,只能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在诉讼中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人即可介入诉讼(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可在其被侦查机关第1次讯问或者采取了强制措施时提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委托辩护人介入诉讼。

     刑事诉讼法

    (3)民事诉讼代理人与诉讼代表人的区别

    1、含义不同。所谓诉讼代理人,是指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的人。民事诉讼代理人有以下特点:

    1是民事代理人是代理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他自己不是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案件裁决结果同他没有利害关系。因此,他不是以自己名义参加诉讼,而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

    2是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目的是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在代理权限内所为的诉讼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3是民事诉讼代理人在同1案件中只能代理1方当事人,而不能代理双力当事人:

    4是民事诉讼代理人必须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2、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不同。

    推选的诉讼代表人是本案的当事人,与被代表人之间有着共同的利益,与本案的诉讼标的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民事诉讼代理人则不是本案的当事人,与本案的诉讼标的没有利害关系。

    3、保护权益的范围不同。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既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也保护被代表的其它共同诉讼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仅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4、法律后果不同。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既以被代表人的名义,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诉讼的法律后果是由被代表的共同诉讼人和本人承担的。民事诉讼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实施的诉讼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5、产生的根据不同。诉讼代理人是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委托产生;而诉讼代表人是由同1方当事人推选或者人民法院与之商定产生的。

    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辩护人和代理人,这两者是有很多的区别的,代理人1般指的是属于的律师之类的,如果是辩护人的话,这个范围就可以更加广泛1些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师之家网北京专业刑事律师。

    刘欢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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